【主要职责】
一、税收的涵义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对税收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的需要。
(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税收征收的主体只能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是无权征税的。与公共权力相对应的必然是政府管理社会和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
(3)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
(4)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
二、税收制度设计原则
财政原则。税收的基本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为国家财政需要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建立税收制度的基本准则。坚持税收的财政原则要量力而行,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考虑到国家的财政需要,又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效率原则。政府设计税收制度时应讲求效率。一方面,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行为的合理化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另一方面,在税收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要最小。
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层含义。横向公平,即相同经济条件的纳税人承担等量税收。纵向公平,即不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承担不同的税收,即纳税能力强者多纳税,纳税能力弱者少纳税,无纳税能力者不纳税。
适度原则。在税收制度设计中,社会整体税收负担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负担能力,既能基本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又不能使税负太重影响到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
三、现行税收制度
改革开放30年来,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改革开放初期的税制改革是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建立涉外税收制度为突破口的。后来,又先后分两步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1994年,国家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成效最显著、影响最深远的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2003年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分步实施了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几经变革,目前,中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20个税种,其中,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另外,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1、增值税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6%,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等税法列举项目的征收率为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
2、消费税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8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3、营业税
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
4、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5、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6、资源税
对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征收。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大类。资源税的税额标准因资源的种类、区位的不同,税额标准为每吨0.3元到60元或每1千立方米2元到15元不等。目前,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下一步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
四.税收优惠制度
税收优惠方式
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出口退税及其他一些内容。
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是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种方式。
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或某几种)税收的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
3.延期纳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税款的缴纳期限适当延长的一种特殊规定。
4.出口退税。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的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的国内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款。
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服务“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对农产品、饲料、化肥等实行13%的增值税低税率,对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些涉农项目,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免征营业税。对国有粮食购销储运企业经营的政策性粮食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林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和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税法规定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和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对改革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同时减免企业所得税。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和职业学校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比照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以及教育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高等院校后勤制度改革后的部分项目收入给予营业税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宣传文化单位,如出版社、演出团体等,给予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对改革试点地区的文化单位、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免企业所得税。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对动漫产业比照软件集成电路产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诊所以及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等大型体育运动赛事的组织者、参与者,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进口环节关税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亚运会、亚冬会等洲际赛事以及全国运动会等也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扶持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吸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以及"两劳"解教人员的企业,给予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对上述人员进行自主经营的,免征营业税。对吸纳"盲、聋、哑、肢体、智力"残疾人员的各类福利企业,定额减免增值税、营业税;对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员的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给予按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的优惠。对应届大学生自主创业创办的企业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鼓励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实行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对利用废旧物资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回收经营企业购入的废旧物资,允许其依取得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利用页岩油及相关产品、再生沥青混凝土、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以及炉底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利用石煤、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以及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鼓励抽采利用煤层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瓦斯抽采销售给予增值税先征后返。对低排量、环保型汽车的消费税给予优惠税率。
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新办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工资培训费税前全额扣除,集成电路企业实行再投资退税,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适用10%的所得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按实际发生额的150%税前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企业为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等进口的关键设备以及进口科研仪器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转制的科研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一定期限内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等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税收执法监督与制约
税收执法监督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杜绝权力滥用和执法随意性的重要保证。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途径,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开展对税收执法权监督,认真落实依法治税的各项要求,促进规范执法。
1、分解税收执法权力
在机构设置上,税务部门按照征管法的要求,将税收业务分解为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四个相互分离的系列,各系列工作相互制约。在税务检查上,将税务检查工作区分为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相互分离的系列,做到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理、审理不执行。在工作流程上,健全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会签法规部门,强化事前监督;对减免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加强事中监督;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等工作,强化对执法行为事后监督。
2、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税务部门制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建立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
3、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坚持以分解岗位职责为基础,解决做什么的问题;以明确工作规程为重点,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以开展评议考核为关键,解决做的怎么样的问题;以严格过错追究为保障,解决做得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制定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评议办法,修订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制度体系;构建较为严密的权力运行机制,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的有机结合;创新税收执法考核手段,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全方位的自动监控和考核;实施公正高效的执法过错追究,明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追究形式、责任划分标准、追究程序,"十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累计实施执法过错追究20余万次。
4、开展经常性税收执法检查
针对税法和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涉税文件、是否已纠正以前年度检查出的违规文件、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税款入库级次、是否存在不如实统计上报欠税、是否存在违规批准缓缴税款、是否存在对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违法案件不移送等问题等,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及时纠正执法偏差,规范执法行为。
5、强化全方位监督
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税务机关专设机构对执法权的监督作用、税务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强化税务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和当地党组织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相关行政机关的监督、审判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全面推行公开办税,加强涉税案件曝光,对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涉税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过程。通过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确保税收执法监督到位。
六、纳税服务的主要手段
随着纳税服务领域的拓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纳税服务手段不断改进和增加。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是纳税服务的重要场所和手段,一般设立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规模较小、纳税人较少的简并为一类或两类窗口。在办税服务厅,对各种纳税申报实行"一窗式"管理,每个申报窗口都可受理、审核不同税种的申报;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并实行即时、限时办理;在纳税申报高峰时期,通过分类确定申报期限、开展预约服务、合理调整办税窗口等有效措施,解决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排队问题。同时,在办税服务厅提供表证单书样本、纸墨等用品,设立税法公告栏,及时编印和发放税收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资料;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排队叫号系统等,方便纳税人办税。
2.税务门户网站
税务网站是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的重要网络平台。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税收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税务网站的主要功能是推进政务公开,开展税法宣传,进行咨询辅导,方便公众参与,实施网上办税事务。税务网站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设置网站栏目,重点开设有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办税指南、纳税咨询、表格和软件下载、投诉举报以及征纳互动等栏目,为纳税人提供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全天候、多角度服务。
目前,全国税务门户网站建设功能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为龙头、省局网站为主体、辐射市县局,分级负责、相互支持、上下联动的税务门户网站群。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各省市局网站,可以方便、快捷、及时地了解各类税收政策法规,咨询涉税疑难问题,办理相关的税收事项。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869条,接受纳税人咨询5416人次,网页点击率达到13.5亿次。
3.12366纳税服务热线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于2001年向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核批的全国税务机关特服电话。具有统一呼叫中心代号,国税局为12366-1,地税局为12366-2,人工与自动语音相结合,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多功能语音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纳税咨询、办税指南、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相互衔接,建有共同使用的税收法规库和纳税咨询知识库。目前,全国共有62个省市税务机关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其中49个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开通(国税25个、地税24个),13个单位在省内部分地市开通(国税6个、地税7个)。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成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各界相互沟通的桥梁。
【行业观点】
应当把科学发展理解为国家战略,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思考税收工作,分析当前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解决税收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观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要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理念,与纳税人建立平等、诚信的关系,创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依法治税,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法制建设的基础;不断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积极发挥了税收调控作用;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税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要推进税法体系建设,规范税收执法,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要推进所得税制改革,深化流转税制改革,着力抓好地方税制改革,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
——继续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要认真做好征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流转税管理,加大所得税管理力度,加强地方各税种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全面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要强化纳税服务理念,丰富纳税服务内容,改进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完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专业化队伍。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规模培训干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各级税务机关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抓好全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到“四个始终”,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一是要始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重要指示。二是要始终重视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完善税务行政管理制度。三是要始终注意狠抓落实,着重提高工作实效。四是要始终重视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第一,要加强纳税服务组织体制建设。第二,要统筹规划纳税服务工作。应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标,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流程为导向,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力求做到执法规范,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第三,要明确当前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重点措施。应切实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和税法宣传及办税辅导,增强纳税人适应税法的确定性;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机制。第四,要加强纳税服务的培训,提高广大税务干部服务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