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真题解析(1)

2014-06-05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1. 当前我国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千城一面"现象严重,对此你怎么看。(内蒙古公务员2013年7月17日上午)

 

 

 

 

 

 

 


    【题目类型】这是一道综合分析类题目,是典型的现象类综合分析题。

    【答题思路】现象类题目的答题思路为:扣题—分析—对策—升华。

    【考查要点】通过这道题目主要考察考生对于现象的综合分析能力。

    【题目主题】城乡建设

    【参考答案】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出现了“千城一面”、“千村一面”的现象。虽然城市建设是为了给人民提供一个更好更便利的生活环境,但是如果把所有的城市都建成大同小异的模样,抹杀了城市的个性,是不利于地方文化的保留和建设的。走在许多城市的繁华街道上,会让人产生一种同样的错觉:不知此时身在何处。这最终会导致人们失去对城市的归属感。而这种现象的不断加剧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第一,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在进行城市建设时,普遍追求高楼大厦等现代建筑,单纯追求城市的现代性和科技型,而忽视了城市的古老文化和个性。这就会侵蚀到老城区、古建筑群、特色景观等等具有典型地方代表性的建筑和景观,而我国对于此方面的法律还处于起步阶段,遇到问题时无法可依,使开发商们钻了法律的空子,造成不可弥补的文化损失。所以,想要改善“千城一面”的现象,我建议从具有强制效率的法律入手,制定相关法律去保护具有文化和历史意义的古建筑,例如制定景观法和景观评价体系来从国家层面制止这种现象。

    第二,城市文化意识淡薄。物欲横流的今天,大家对于文化的缺失越来越严重了。就出现“千城一面”的现象而言,首先城市规划的相关部门就缺乏对于城市文化的认识,不能正确认识一些具有地方代表性的文化建筑和个性景观,从而在审批是就出现了问题。其次群众的文化意识淡薄,并不知道身边建筑的变化具体带来了什么,带走了什么。所以要大家加强群众的文化建设,要让他们明白,城市的现代性不能以牺牲城市个性和城市历史为代价;要让他们知道身边的古建筑和美丽的景观的消失是不可弥补的损失。

    最后,作为群众一员的我,要树立正确的文化意识,要热爱家乡热爱那些有历史、有故事的建筑,从自我做起去影响家人影响朋友共同树立文化意识,并且迅速行动起来。如果我有幸成为一名公务人员,那么就更应该背起责任,充分利用资源,积极倡导城市个性和城市灵魂的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群众教育工作,为城市的建设贡献一份正能量。

    2.有些时候合乎情理的事情不合乎法律,有些时候合乎法律的事情不合乎情理,对此你怎么看。

    思路点拨:此题为综合分析观点类题型。考查法律与情理的关系,深层次涉及的就是法治与德治。考生可从解释这两句的含义、论证其合理之处并提出如何来践行或处理好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

    正如题干中所说,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的确存在合理不合法和合法不合理的情况。有些做法是符合情理,也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却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有些做法是遵循了法律的原则和规定,但是却不符合情理。这二者看似矛盾,其实并不矛盾,在现实社会中的确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但需要正确处理这二者的关系。合乎情理但不合乎法律和合乎法律合乎情理是这个社会存在的正常现象,这二者并不矛盾。

    首先,“合乎情理”有效和有益地填补着民间社会中的“法外”空白。如果说法律为社会提供一个大的规则,那微观秩序还是要靠民间合乎情理的传统来提供。因为再完备的法律条文,也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试图以法规来规范百姓的所有生活,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所有问题,实际上是不可取的,甚至有时是有害的。比如说,在高考期间,英语听力考试时,考场外等候的父母怕产生噪音,影响孩子听力考试,于是自发组成人墙,挡住了所有车辆。这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指责,他们的行为虽然不合法,可孩子高考是“一考定终生”,在民间有广泛的“合乎情理”。所以,只要大致合乎民间情理,又无违法乱纪的大错,就没必要都硬邦邦地纳入理性批判的框架。但是在这纷繁复杂的社会中,道德观念并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还需要法律来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

    其次,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法律来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任何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行都需要法律。在我们中国,不论我们是否承认,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存在着“情大于理”的成分。因此,就出现了“合情不合法”的现象。但是也存在一些“合法不合情”的现象,向农民工征收个税虽然合法,但却显然不合理,违背了税收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福利总量的终极目的。所以,这需要执法者在执行的过程要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讲究自己的良知。

    最后,强调建立法治社会和重视制度建设并不矛盾。现在,我们的社会出现一些问题,缺乏法律规范是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破坏了民间规则中“合乎情理”的底线,所以,我们在完善法治社会的同时,也必须尊重、包容和修复民间的“合乎情理”。因此,要使情理和法律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第一,法律不但在形式上要体现公平正义,更要在实质上体现普通人的良心,维系正常人的健康情感。第二,立法者在立法时要注意法律与清理的统一,让法律合乎情理,情理法完美结合。第三,执法者把依法办案与合乎情理相统一,在执法时尽量注意法律的普遍性与个案的差异性,注意把握执法的社会效果。总之,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更加完美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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