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条件中新增了“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两项规定。
而2020年国考和2019年省考都依据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在不能报考的情形中加入以上两条。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指经银行多次催款拒不履行职责而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俗称“老赖”,这类人已明确不能录取为国家公务员。
那么如果父母是“老赖”对子女考公务员会不会有影响?
随着2020年公务员考试陆续启动,最近有一些小伙伴在咨询这个问题。因为考公务员一定要政审合格,父母是“老赖”会不会导致政审不通过呢?
比如去年6月就有相关新闻:
关于父母是“老赖”该不该影响子女考公务员,网友也给出了不同意见:
支持方
@蒹葭商水
赞成实行连带惩罚,虽不能完全像古语所说的"父债子偿"那样,但对其直系亲属采取一定强制措施,让其与“老赖”相联系,确实能产生相应的威慑力。不单单公务员考试,更要推动立法,在其他领域也应适度引入相应连带措施,以减少"老赖"数量。
@LOOKTOWARDS
如果不对其子女的权利设限,那“老赖”不就会更加无所顾忌赖账不还吗?反正他们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了,赖着就赖着了,如果自己的下一代也被限制有可能会成为督促“老赖”执行欠款的因素!
@好好
这不是连不连坐的问题,作为子女对父母的不当行为无动于衷,又怎么能保证他在今后的公务工作中对其他人的不当行为有所作为,既然能考公务员的人都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家里的坏事都不当坏事,有什么资格当人民的公务员?又怎么能有公平公正的能力去处理公务?支持,不录取“老赖”子女当公务员!
反对方
@幸福满满
这是不公平的,一代人的事一代解决,上一代失信已经付出代价跟下一代没关系。
@Wechat
遇到不负责任的父母,连坐子女会很不公平。
@醒醒
也不应过分影响,搞一刀切,现实情况复杂多样,假如“老赖”出轨离异不履行抚养义务,原配孩子难道也要受影响吗?
目前,公务员考试中的绝大部分岗位并没有对报考人员父母提出限制,但某些特殊岗位会在招录办法中进行限制。
以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为例,其招录办法规定:
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和对其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是“直系血亲和对其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情形不得报考。
只有特殊工作,出于职业性质的考虑会因报考人员血亲出现某些特殊(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限制。
考生因父母失信而被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拒之门外,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找到直接与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有关的限制措施,也就是说,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业,并未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段。
但是政审结果还是要以单位审核为准。
那么,关于父母是“老赖”该不该影响子女考公务员,你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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