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甘肃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占地面积105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教职员工50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21人,正高职称22人;设有临床护理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治疗技术、藏医学等14个专业。护理和口腔医学技术2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护理、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和助产4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骨干专业,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生产性实训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2个教学团队被认定为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已批准立项建设5个甘肃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 2019]22号)《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共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5名,行政管理岗位3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三、待遇
一经录用: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二)职称。博士入职后可认定为讲师职称,同时聘任为学校职称限额外校内有效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职称相应待遇。博士入职后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可正常申报评聘学校职称限额内副教授职称。
(三)岗位。优秀者可选拔任用为中层副职管理岗位,享受校内中层副职岗位津贴。
(四)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按学院岗位绩效实施办法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可享受甘肃省发放的20万元高层次人才补贴,还可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子女入学、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五)省部级项目、课题经学校审核通过上级审批立项后,提供最高2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使用。
(六)科研奖励。入职后根据年科研业绩成果贡献,学校考核评估确定为突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按考核等次给予2~10万元奖励。
(七)配偶安置。配偶无工作的,若具备学校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根据岗位聘用整体情况并经讨论研究后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配偶需调动至新区工作的,学校积极为其联系就业单位,为其配偶就业提供帮助。
(八)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按相应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1日住宿费和体检费;入职后提供单人教师公寓1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连同个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学校招聘工作邮箱(wzybszp@126.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
(二)资格复审
由学校审核应聘资格,若报名人员符合要求,学校将通过电话联系,约定资格复审时间。被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持《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纸质简历进行复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毕业时间证明原件进行复审,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2年11月30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为2022年5月至12月,学校将分批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法,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体检
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疫情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排。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对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或因劳动纠纷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者,一律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8265054(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监督举报邮箱:2805524615@qq.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931-8266435(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学校网址:http://www.gswzy.com/
文章来源:http://www.gswx.com.cn/content-2263c0bdbb5e40368291631e64608de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