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甘肃省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肃南县2022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岗位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用人单位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镇卫生机构、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参保属地化原则,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二、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未就业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三、岗位征集有岗位需求,并符合征集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县人社局申报岗位需求情况,填报《肃南县2022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申报表》《肃南县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工作人员联络表》,明确需求人数、学历及专业等条件,同时报送附件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30日,用人单位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人社局319室审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招聘方式按照县人社局审核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对接的方式,由县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
六、扶持政策1.省财政对聘用在岗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招聘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2.项目期间,参与项目单位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3.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肃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职称评定上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七、对毕业生的考核管理1.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的考核由用人单位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的凭证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考勤记录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2.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情况。凡日常考核、月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取消。3.服务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由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八、岗位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肃南县人社局办公楼319室
联系人:李娅蓉联系电话:0936-6122223
电子邮箱:1585902086@qq.com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gssn.gov.cn/zfxgk/fdzdgknr/zxgg/202205/t20220526_852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