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永昌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等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现就招聘我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拟派驻招商引资代办服务永昌县政务中心、河西堡窗口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永昌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相貌端正、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安排,具有较好的道德素养;
3.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责任心强;
4.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 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书面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6. 持有《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困难认定登记表》。
(二)其他聘用条件
1. 身体健康,近一个月内无发热、咳嗽、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病史,近两周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目前人在永昌且不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
2. 符合招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 家住河西堡镇的优先录用。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用:
1.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 重复享受岗位补贴的;
4. 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
5. 个人名下已注册经济实体的;
6. 个人名下有商铺的;
7. 个人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8. 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核查相关条件后报县人社局审核聘用。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长期
2. 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东7楼707室
3.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
4.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5209445529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工资不低于永昌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社保政策。
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yongchang.gov.cn/xxgk/fdzdgknr/zply/content_15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