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在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选调(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办事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乡镇公务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以上时间均计算至2022年8月1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的;
2.年度考核有称职以下等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开选调有服务期限制等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7.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动的;
9.其它不宜参加选调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办公室(403室),联系电话:0937-4421343。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含电子版)。
(3)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经提请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和考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若达不到岗位选调人数1∶3的,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然达不到1:2的,取消所在岗位选调计划。
笔试在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若达不到岗位选调人数1∶3的,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到1∶2。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未参加面试,造成岗位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85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等能力。
3.考察。面试结束后,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群众反映较大、在参与选调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其它影响选调情形的,组织考察确定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为零者不予递补)。
4.笔试、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定初步人选。根据选调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提出初步拟选调人员名单,提请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对经审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在金塔组工网、“金塔人社”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透明,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7-4424029(县纪委监委)
0937-4428172(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937-4421343(县人社局)
五、其他事宜
1.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考者和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选调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3.报考人员要正确处理正常工作与选调工作的关系,在选调过程中自觉服从原单位的工作安排,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选调结果确定后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对在参与选调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坚守原工作岗位、影响正常工作或造成其它恶劣影响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4.未尽事宜,由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本公告由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违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jtzgw.gov.cn/DocHtml/1/22/08/00027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