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和调配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下半年市级党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市级党委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干部6名。具体职位详见《酒泉市2022年下半年市级党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1.我市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干部。中央、省直、市直部门单位设在我市县(市、区)的机构中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也可报名。
2.我市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也可报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干部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9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名相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研究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qzhrs.cn)”下载《酒泉市2022年下半年市级党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查询各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通过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电话号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8:30至10月14日18:00,报名路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
手机移动客户端:
(1)在微信中搜索“酒泉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打开后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2)扫描下方“酒泉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打开后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酒泉市2022年下半年市级党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电脑PC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s://ks.jqzhrs.cn”网址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酒泉市2022年市级党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改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将审核后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选调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报名时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资格审查贯彻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10月18日8:30至18:00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2年10月28日8:30-18:00登陆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qzhrs.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此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需对本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或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10月29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
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程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现场评分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选调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其他人员(含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均为烈士子女、退役士兵、选调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对象
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在“西部先锋网”公布。
2.体检
公开选调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如果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考察
考察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要如实填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五)公示及办理手续
1.公示
各选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选调单位和拟选调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研究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依次递补选调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选调单位对拟选调对象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对象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防疫要求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西部先锋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xbxf.net/html/zk_24_2022/10/426824087801456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