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自愿从事基层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甘州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2023年8月10日以前,不包括8月10日);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②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③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④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9日—8月31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甘州区人社局八楼(滨河新区人民公园东北角)。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须携带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填写《甘州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一份。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3.报名费收取:本次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费150元。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缴费成功的报名考生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后,由报名考生负责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程序结束。2023年8月31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社区管理服务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通过“甘肃甘州”网发布,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应聘人员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若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三)体检、考察政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考察政审。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乡镇、街道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2500元(含各类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结果,落实逐年增长的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36-8861951
监督电话:0936-8254433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甘州区人民政府
http://www.gsgz.gov.cn/gzzfxxgk/fdzdgknr/rsxx_6055/202308/t20230810_1091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