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临床医生需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医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助产士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助产资格证;有助产工作经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禁考限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打包压缩ZIP格式,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358798139@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逐一审查审核且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及面试
1.采用专业考试+结构化面试形式。
2.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纪检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路19号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931-7760989
2024年11月12日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