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程序要求,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定于6月13日至6月17日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关于公布2025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的通知》,结合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并递补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员33名。其中管理岗入围面试21名,工勤岗入围面试12名(名单见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以下统称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查方式实施,定于6月13日09:30-12:00进行,审查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577号(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应聘人员须携带下列1至8项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资格复审。
1.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4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分类考试(笔试)准考证号。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
3.居民户口簿扉页及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原件。
5.分类考试准考证。
6.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对应的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
7.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以及相对应的查验结果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
8.除上述材料外,应聘人员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处、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或就业指导部门)盖章、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并加注培养方式的报名推荐表,以及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尚未取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情况说明。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注联系方式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以上报名推荐表样表见附件3)
此外,“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目前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岗位,本人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自由职业者、待业人员、其他人员,还须另纸详细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就业至今的详细经历;有海外留学经历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习、生活、工作经历的情况说明(须本人手写签名)、公派学习说明材料(须选派单位出具)、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将现场归还原件、收存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等部分资料收存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单位或学校,并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定于6月14日上午进行,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左家湾169号(甘肃警察学院左家湾校区)。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人民警察岗位应聘人员,报考工勤岗位应聘人员免予体能测评。请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分类考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当日上午7:30前到上述地点报到并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男)/800米(女)跑。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面试。
请应聘人员自备适体适宜运动的衣物、运动鞋等参加体能测评。
四、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定于6月14日下午进行,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分类考试准考证于当日下午14: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心理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相关岗位的重要参考。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使用结构化面试题本。
面试时间定于6月15日,面试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所有参加当天面试的应聘人员须于上午7:30分前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分类考试准考证),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应聘人员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智能电子产品、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应聘人员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入候考室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对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予以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七、体检安排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招聘单位将在面试结束后体检前通过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https://rczk.nia.gov.cn)和“甘肃边检陇原国门”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定于6月17日,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分类考试准考证,于当日上午6:50前到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577号(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集合。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并在规定时间内抵达集合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
八、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办法
按照体检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遇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的,招聘单位将从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选中递补进行考察。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如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有上述情况,应自愿放弃面试。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上述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提前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和体检报到(集合)地点报到(集合),注意个人行程安全。
(三)应聘人员食宿、交通以及体检费用自理,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931-5157027、13893709292。
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https://rczk.nia.gov.cn)和“甘肃边检陇原国门”微信公众号。
欢迎各位应聘人员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6月5日